护航春运路的“蜘蛛侠”******
(新春走基层)护航春运路的“蜘蛛侠”
中新网广州1月10日电题:护航春运路的“蜘蛛侠”
作者 郭军 陆省省
春运归途,思乡心切,一趟趟列车载着团圆的渴望抵达终点。在繁忙的京广铁路大动脉上,有这样一群铁路人,他们既是“山大王”也是“蜘蛛侠”,日常工作就是巡山巡河,攀岩爬山。
1月10日8时许,广铁集团广州工务段源潭路基车间连江口路基检查工区工长苏李力,带领3名职工前往鸡咀山进行岩石裂隙检查及碎石处理,防止落石砸到车窗,影响安全。记者跟随他们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车,来到了检查地点。
苏李力所在的工区,是个仅有10名职工的小班组,却承担了车间管内120公里的巡山巡河任务和路基设备检查工作,管辖着89个山头,是名副其实的“山大王”。
鸡咀山大概30米高,靠近线路那边就像被刀切过一样,与线路垂直。检查人员在接近山顶时,要走过大约5米长的“悬空”地段,由于岩体凹陷,钢丝网覆盖后,形成“真空”,有种高空走钢丝的感觉。
作业人员在绑好安全绳后,他们沿着超过70度的斜坡缓缓向上走,刚开始还有宽约50公分的台阶,大概5米左右,山体已被主动网(粗约1公分的钢丝结成的网)包裹,需要用两根挂钩勾住钢丝,缓慢交替爬行,就像攀岩的“蜘蛛侠”。工长苏李力一边攀爬,一边查看山体岩石情况。
图为作业人员进行岩体检查 陆省省 摄“我们还要检查一下那些地锚,看地锚是否稳固。雨水冲刷可会造成这些裂隙,裂隙有可能会造成这些地锚的松动,如果松动的话,我要及时处理加固了。”苏李力说道。
记者跟随作业人员爬到了山顶,山虽然不高,但还是攀爬的比较艰难。作业人员一边爬,一边要察看岩体状况,有没有裂隙碎石。爬上山顶,工长苏李力发现了一处碎石较多的地方,指挥大家小心处理碎石。
苏李力告诉记者,“因为石头是石灰岩,比较松软,雨水一冲刷就会造成这些碎石,碎石如果风化脱落以后打到车窗,可能会引发事故。春运期间,我们也会加强检查和处理的频次,保证列车运行平稳。”
源潭路基车间技术员李坚也在一旁说道:“这个岩体很多地方都有开裂,我们目前的工程措施是采用这个主动网对山体进行包拢,平常检查中,发现有脱离母岩倾向的岩体,也会及时进行砂浆危岩加固。”
作业人员花了将近两个多小时,一步步地仔细检查了岩体情况,对斜坡上疯涨的灌木进行清砍。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对于这段路,上下山都难。工长苏李力虽然爬过了不知多少遍,但每次都爬的小心翼翼。春运来了,为了保障京广铁路大动脉的安全,他们增加了巡查频次,也增加了更多防护措施。(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