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70年丨58年前,中新社专访了李四光……******
新闻是历史的初稿。
在八月中旬的一天,在中新社香港分社的一个房间里,从沉寂了几十年的新闻稿件里,我分明闻到了历史的味道。
那是一捆捆用牛皮纸、塑料绳打包好的《中国新闻》电讯稿刊,牛皮纸上有毛笔或钢笔书写的“中国新闻,19XX年X月——X月”字样,它们刚被同事们从仓库里搬出来,解开绳子,从泛黄的书页中散溢出的陈年的味道,即使是戴着口罩也闻得到。
尘封的稿件
“是为了庆祝中新社成立70周年要整理资料吗?”我首先想到的答案被中新社香港分社技术部主任唐建生老师否定了。
他告诉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日前致函中新社总社称,《李四光年谱》中提到,时任中国科协主席的著名科学家李四光在1964年为中国新闻社撰写了一篇关于中国科学事业的专论。
但中国科协没有保存资料,希望中新社协助,而中新社总社现有的资料中,也没有发现这篇文章。
于是,寻找尘封58年新闻稿件的任务,落在了中新社香港分社身上。
中新社香港分社是中新社在境外建立的规模最大的分社,也是中新社在境外建立的第一个分社,始建于1954年6月,后成立“《中国新闻》代销处”,出版发行港版的《中国新闻》,刊印中新社电讯通稿,代销中新社电讯通稿、图片、专稿。
在中新社香港分社供职38年的市场部副经理吴育生老师是地地道道的港人,1984年入职时在发行部,参与印刷、装订、发行工作,对《中国新闻》电讯稿刊的过往再熟悉不过,寻找专访李四光稿件的任务自然而然就由他担纲了。
▲唐建生(左)、吴育生(右)在成堆的稿刊中寻找58年前的稿件但关于这篇稿件的信息是模糊而有限的,只知道年份,只知道关键词是“李四光”。好在《中国新闻》电讯稿刊封存时候标注有年份,吴育生老师找出1964年的所有稿刊,循目录和标题逐页寻找。
因为保存得当,即使时光久远,这些“故纸堆”没有遭受蠹虫的啃噬,没有遭受潮湿的侵蚀,饶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稿刊用纸薄如蝉翼也完整无缺,铅字排版的印刷也清晰如昨。
回溯历史
翻开一本本电讯稿刊,仿佛进入时空隧道,那些已成为历史的新闻跃然纸上,令人感慨。
逐页翻至1964年9月16日时,目录中出现的标题《李四光谈青年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让吴育生老师眼前一亮。这篇消息的导语是这样的:
中国新闻社北京15日消息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著名科学家李四光最近对本社记者说,新中国成立十五年来,科学技术队伍迅速壮大,仅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科学研究人员,就比解放前增加一百倍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解放后培养出来的年轻人。
文中还提到,李四光说,旧中国给许多人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似乎中国人不出国留学,就不能成为像样的科学家。
当然,我们必须认真地学习外国的一切先进经验,但更重要的是自力更生地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消息的结尾写道:李四光最后说,青年科学技术队伍的迅速成长,是国家自力更生发展科学事业的一个重要成就。他作为一个老科学工作者,看到科学事业有了优秀的接班人,感到无限欣慰。他深信中国的科学事业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在新老科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将会更迅速的发展。
1500字的长消息,对于以“中新风格”享誉新闻界的中新社报道来说,实属罕见。后经上报总社并和中国科协确认,这条中新社消息就是《李四光年谱》中提到的文章。
稿件找到了,而我对于这些“故纸堆”的兴趣却更浓了,我开始从中寻觅、了解中新社的历史。
▲最早一期的《中国新闻》电讯稿刊发行于1954年2月13日。遗憾的是现存稿刊是在1954年2月14日发行的第二期。稿刊为竖排,标注着“中国新闻社编印”,登记证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登记证新字第十五号,定价每份人民币一千元(折合现行人民币一角)、港币两角。注册地址则有两处:广州市惠福西路毕公巷十二号,广州市邮箱三零七号;北京市王大人胡同六十七号,北京市邮箱五十四号。▲在收录着《李四光谈青年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一文的1964年9月16日那期,是第3823期,稿刊信息唯一的变化在于定价,调整为每份人民币2角5分、港币6角。▲1991年9月2日的第91208号稿刊为竖排,发行方为“中新社香港分社”,注册地址为:香港轩尼诗道三四二号九楼,定价已不再显示。▲1997年7月1日发行的第97129号《中国新闻》稿刊,为激光照排,依然是繁体字,但变为横排。据吴育生老师介绍,他1984年入职时,还是总社把手抄的电讯稿传真过来,香港分社据此打字排版再印刷出来,因为主要是发给海外报章和海外华侨去看的,所以一直用繁体字。
他也会按照之前老同事按月整理装订的方法去做好资料留存。
中新社前辈们用他们的辛勤笔耕为新中国留下历史的初稿,而在目前翻阅的有限稿刊中发现,1964年10月前的所有稿件,都没有留下记者的名字。但正是这些前辈,为成立初期的中新社描绘出“中新风格”的底色。
于2000年11月入职中新社的我,看到的《中国新闻》稿刊,已经是总社发行的简体字十六开活页本,登记证号为中国第一刊号:CN11—0001。
后来,活页稿刊被图文并茂的彩印《中国新闻》报所取代,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清新活泼的《中国新闻》报无论是在代表委员驻地,还是在人民大会堂、梅地亚新闻中心,都是一纸风行、广受欢迎。
弹指一挥间,2022年10月,中新社将迎来七十华诞,筚路蓝缕砥砺前行的中新社,把所有的荣光都沉淀在“中新社电”的字里行间,为历史留存真实、生动、多元的初稿,而作为一名中新社记者,与有荣焉,不敢懈怠。
作者:索有为
中消协测评46款充电数据线 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 中新网1月12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记者从中消协了解到,近期,中消协对市场销售的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开展比较试验发现,46款样品中,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9款样品抗弯曲性能较差,13款样品端口受压变形。 据中消协介绍,这些样品由消协工作人员购自多个电商平台,均宣称支持快速充电。46款样品中,有7款样品未标明品牌名称,其中6款仅有简易包装,无销售包装;10款未明示生产执行标准。 图为此次参与比较实验的样品。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 摄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 充电数据线大功率使用时,一旦出现异常,无论是自身过热导致自燃成为引燃源,或是靠近起火物品成为助燃源,甚至是其自身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熔融滴落物进而引发其他物品起火,都会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在试验前均满足耐压和绝缘电阻要求,但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特别是编织线外皮更易降低阻燃性。阻燃性能测试中失败的样品涉及品胜、小米等品牌。 截图自中消协报告。26%的样品压降测试结果不理想 电压下降越大说明电能损失越多,充电速率越低,甚至还会导致数据线发热,造成安全隐患。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26%的样品压降测试结果不理想。46款样品中,有34款样品的压降低于750毫伏,有12款样品压降高于750毫伏,其中7款压降高于1000毫伏,售价仅2.14元标称品牌为“安科优/泰拉锋”的数据线最大压降高达2310毫伏。 截图自中消协报告。8款样品接口插拔性能表现不佳 在日常使用中,由于充电数据线与手机等移动通信终端接口插拔较频繁,容易出现接口损坏的情况,导致充电失效或其他安全问题。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80%以上的样品通过了插拔测试,表现良好,且在测试后还能够正常使用且符合耐压和绝缘要求。 但有5款样品拔出力超限(数据线接口拨出力应该保持在一定的数值范围内,否则就导致接口过紧或过松,过紧易将移动设备损坏,过松易导致接触不良或短路),涉及标称品牌为安克(型号A8432)、TAFIQ(型号TFK001)、倍思(型号CAMRD-B01)、绿联(型号US155)、欧莱森(型号MS-PD020)等样品。 插拔试验之后,还有3款样品未通过耐压测试验证,说明性能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插拔耐久性不佳。涉及标称品牌为vivo(型号BK-C-19)、品胜(型号TC-FC-1000)、CHIJIE(型号HWSJX01)等3款样品。 截图自中消协报告。21款样品耐腐蚀性能较弱 充电数据线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若金属裸露部分耐腐蚀性能差,可能因锈蚀引起导电通路断开,充电线失灵,也可能由于引脚锈蚀造成电阻过大,进而诱发充电过程中充电接口过热,存在烧毁接口等隐患。 中消协称,经24小时盐雾试验后发现,有25款样品的盐雾性能表现良好,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有16款样品出现不同程度的锈蚀,其中某无品牌样品因盐雾腐蚀出现护套脱落;有2款样品丧失充电功能。盐雾试验后,有2款样品未通过耐压测试验证,有1款样品未通过绝缘电阻测试验证。 截图自中消协报告。9款样品抗弯曲性能较差 日常使用中,充电数据线与手机等移动通信终端连接的部分经常弯折,容易出现线缆绝缘外皮破损或接口损坏的情况,导致充电失效或其他安全问题。 在抗弯曲试验中,有9款样品没有通过抗弯曲试验,其中有5款样品在试验完成后,充电功能失效,某无品牌样品充电接头已经完全断裂脱落;还有4款样品在抗弯曲试验后,未通过耐压测试验证。 截图自中消协报告。13款样品端口受压变形 充电数据线端口处遭受意外按压等应力时容易出现断裂。 经测试,有33款样品施力后没有变形,可正常使用。其余13款均发生变形,其中11款样品在推力施加的过程中,接口出现过度弯折现象。其中,标称品牌为品胜(型号TC-FC-1000)的样品,试验中接头完全脱落。标称品牌为安克(型号A8622)的样品,试验后充电功能失效。 截图自中消协报告。充电数据线行业执行标准各自为政 中消协表示,通过本次比较试验和相关市场调查,发现目前充电数据线行业存在产品标识不全、执行标准各自为政等典型问题。“样品明示的标准,绝大多数为企业标准,少数为已过时效期的行业标准,或与数据线产品无相关性的安全标准。” 中消协也强调,比较试验仅对测试样品进行性能优劣的比较,不做合格与否的判定。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性能状况。 对于企业/品牌所有人不认可为该品牌产品的第5号及第23号样品,中消协称,已通知平台追溯产品来源,希望平台尽快确认产品真伪,并对确实售卖假冒产品的商家进行清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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